购房需求不断攀升。对于许多市民来说,购房资金仍然是一大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公积金补充贷款政策,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购房选择。本文将从公积金补充贷款的定义、优势、申请条件及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这一政策。
一、公积金补充贷款的定义
公积金补充贷款是指借款人在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础上,再次申请贷款,以弥补购房资金不足的一种贷款方式。该贷款政策旨在满足市民在购房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降低购房门槛,助力市民实现住房梦想。
二、公积金补充贷款的优势
1. 门槛低:公积金补充贷款的申请条件相对宽松,市民只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可申请。
2. 利率优惠:公积金补充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减轻市民的还款压力。
3. 贷款额度高:公积金补充贷款的额度较高,能够满足市民的购房需求。
4. 还款方式灵活:公积金补充贷款的还款方式多样,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三、公积金补充贷款的申请条件
1. 借款人须具有广州天河区1市户籍或持有广州天河区1市居住证。
2. 借款人须在广州天河区1市购买自住住房。
3. 借款人须已申请并获批住房公积金贷款。
4. 借款人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
四、公积金补充贷款的申请流程
1. 借款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公积金补充贷款申请。
2. 单位审核借款人申请材料,并出具审核意见。
3. 借款人将审核意见及申请材料提交至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借款人申请材料,并出具审核意见。
5. 借款人根据审核意见,办理贷款手续。
公积金补充贷款政策的出台,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购房选择,降低了购房门槛。在购房过程中,市民可根据自身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方式。市民在申请公积金补充贷款时,要确保自身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免影响贷款申请。相信在政策的助力下,更多市民将实现住房梦想。
(注:本文数据来源于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仅供参考。)
公积金额度和个人工资收入息息相关,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如果符合补交条件才可以补交,否则不能补交。而公积金贷款额度和缴纳的公积金有关,交的越多,贷款的额度越大。
住房公积金补缴,顾名思义就是缴纳之前应缴而未缴的住房公积金。有三种情形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
一、住房公积金补缴条件说明
1、原单位需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且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原单位的。(特殊补缴)。
2、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
3、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补缴材料
特殊补缴所需材料:《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说明》、转账支票、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广州天河区1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超过12个月补缴所需材料:《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广州天河区1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12个月内补缴所需材料:《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三、公积金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之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收取资料,办理补缴手续;
3、单位补缴成功后,银行当场返还单位经办人员的材料,补缴完成。
我的公积金有6万余额,每月交1000,最多可以贷款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二、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三、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四、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扩展资料:
公积金申请条件(广州天河区1市为例):
符合下列第1至第8条全部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房、存量商品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下列第9至第19条全部条件的,可申请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金中心受理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9、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10、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1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12、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13、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1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15、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16、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要求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1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18、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2)原商贷用途为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3)原商贷用途为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广州天河区1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如您在广州天河区1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如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每月偿还贷款额度(按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3)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不能超出单笔贷款最高限额、月还贷能力,以及购房总价与首付款差额。最终的可贷额度计算以系统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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